<能源局函文>

一、查經濟部110年1月12日經能字第11004600140號公告委任本局辦理「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
電設備管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第3條至第13條相關業務事項,並自公告日生效。

二、本局已成立「再生能源義務用戶輔導窗口」,若有相關疑義或建言,可洽詢前揭輔導窗口,窗口網址:https://www.reo.org.tw;承辦人電話:(02)27721370分機6525,洽吳技士宜霖。

文章連結:http://iwrp.muga.org.tw/news_detail.php?Key=9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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